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 浙金信托落地“浙金-涓流慈善信托”
时间:2021-11-25
浙金信托以共同富裕和第三次分配政策为指引,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职责,携手慈善组织和社会爱心人士共同发展公益慈善事业。
2021年11月22日,“浙金-涓流慈善信托”成立。本慈善信托由浙江省微笑明天慈善基金会和社会爱心人士担任委托人,由浙金信托担任受托人,由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信托财产本金及投资收益用于开展乡村建设与振兴、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等相关领域的公益慈善活动。
浙金信托此次成立的“浙金-涓流慈善信托”,通过信托专户财产独立、风险隔离等制度优势保障善款的安全、高效运营,是发挥受托服务本源优势和金融机构保值增值专业优势的重要探索。本慈善信托的特色在于,创新性地借鉴了捐赠人建议基金(DAF)模式,金融机构、慈善组织及专业律师团队实现了专业化分工,由信托公司实施投资管理,由慈善组织协助爱心人士设立专项基金并按需落地执行慈善项目,由专业律师团队为慈善信托整体运行提供法律保障,较大程度上促进了慈善活动的专业化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捐赠人建议基金是一种协助捐赠人设立专属基金账户、享受税收优惠、让捐赠人在财产保值增值和慈善支出方面长期享有建议权的基金。该模式一般分为三个运作环节:第一,为捐赠人提供善款应用场景信息,鼓励并协助捐赠人设立专属账户并完成出资捐赠,捐赠人获取票据并享受税收优惠(Give);第二,由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向捐赠人提供投资建议或由捐赠人自己提出投资建议,开展投资活动实现财产保值增值(Grow);第三,慈善财产公益捐助落地执行(Grant)。
未来,浙金信托将深入拓展捐赠人建议基金模式,探索金融与慈善结合发展的新路径,期待与更多的慈善组织及社会爱心人士开展合作,大力发展慈善信托,充分发挥慈善资本优势,为助力实现共同富裕贡献金融机构自身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