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金信托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二次集体学习

时间:2020-12-04

浙金信托党总支

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二次集体学习

         2018年7月25日,浙金信托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二次集体学习,公司党总支书记余艳梅主持学习,公司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参加了学习。余艳梅书记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八八战略”实施15年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浙江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和国贸集团《关于推进清廉国贸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就扎实做好新时代金融机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深入学习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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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在学习中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八八战略”实施15年的重要指示,既是对15年来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的充分肯定,更是对浙江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征程中继续走在前列的勉励、期望和鞭策。大家纷纷表示,要深刻领悟“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内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努力争做“八八战略”再深化在国贸集团金融板块的践行者,为打造“清廉浙金”,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余艳梅书记要求各支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八八战略”实施15年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迅速组织党员开展学习,真正读懂“八八战略”,自觉践行“八八战略”。

学习会上,公司党总支书记余艳梅、党总支委员刘伟、赵丹明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余艳梅书记在发言中指出,做好新时期意识形态工作,一是要“心”中有党,绝对忠诚不含糊。做到不忘初心,永葆忠心,增强信心;二是要稳得住“神”,站稳立场不动摇 ,要有“任尔东西南北风”的定力、眼力和毅力;三是要管得住“嘴”,发声亮剑不迟疑。严守纪律规矩,决不能口无遮拦,不该讲的话守口如瓶,该讲的要掷地有声、敢于亮剑。四是要责任在“肩”,担当有为不推脱。党总支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负管理责任,以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做实。

党总支委员刘伟谈了要以思想辨别力、理论创新力、共识凝聚力和话语支配力四种能力建设为抓手,推动新时期意识形态工作。党总支委员赵丹明谈到“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话语权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