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课堂丨“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周——关于“征信”你了解多少?

时间:2019-03-18

征信在中国算得上是一个古老的词汇,几千年前的《左传》里就有“君子之言,信而有征”的说法,意思是说一个人说话是否算数,是可以得到验证的。然而,你我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征信的存在,却还是最近几年的事情,办贷款、申领信用卡,常常会听到银行的工作人员说您的信用记录如何,说的就是征信的事儿。有关您过去信用行为的记录会体现在您的信用报告里,“信用报告”是征信的最终结果,它被形容为个人的“经济身份证”,可以用来证明您是否守信。

一、征信的相关概念

(一)征信

征信是指为了满足从事信用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在信用交易中对信用信息的需要,专业化的征信机构依法采集、保存、整理、提供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活动。我国使用“征信”一词来概括对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调查。征信本身就是促进守信、提高信用意识的手段和措施。

(二)征信机构

征信机构是独立于交易双方的专业化的第三方机构,作为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企业,加工整理形成企业、个人的信用报告等征信产品,有偿提供给经济活动中的贷款方、赊销方、招标方、出租方、保险方等有合法需求的信息使用者,为其了解交易对方的信用状况提供便利。

(三)信用记录

征信记录了个人过去的信用行为,这些行为体现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就是人们常说的信用记录。个人信用报告是征信机构出具的记录个人过去信用信息的文件,它系统全面地记录了个人信用活动,反映个人信用状况。

(四)不良信息

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很难,需要多年的积累,而一次不良信息记录就可以将它破坏。那么,哪些不良信息可能影响你的信用记录?《征信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不良信息是指对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下列信息:信息主体在借贷、赊购、担保、租赁、保险、使用信用卡等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对信息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信息主体履行义务以及强制执行的信息,以及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

二、社会信用体系与征信体系

(一)社会信用体系

社会信用体系作为一个以信用为内容的体系,是指为促进社会各方信用承诺而进行的一系列安排的总称,包括制度安排、监管体制、宣传教育安排等各个方面或各个小体系,其最终目标是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二)征信体系

征信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部分,是指采集、加工、分析和对外提供社会主体信用信息服务的相关制度与措施的总称,包括征信制度、信息采集、征信机构和信息市场、征信产品和服务、征信监管等方面,其目的是在保护信息主体权益的基础上,构建完善的制度与安排,促进征信行业健康发展。

三、征信法律制度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自2003年履行征信管理职责以来,一直积极推动征信法规建设,逐步形成了以《条例》为主,《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征信机构信息安全规范》、《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用户管理规范》、《征信机构监管指引》、《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等多部规章制度标准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从法律规章层面明确了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区别管理的模式、征信管理的基本准则等;逐步完善了征信机构管理、征信业务管理、高级从业人员管理、风险控制及信息保护、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等全方位的规章制度,形成了完善的征信法规及制度体系。

四、征信系统及数据库建设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建设了两大征信系统,分别是企业征信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个人征信系统已成为世界上收录人数最多的征信系统,企业征信系统收录的企业和其他组织数量也在全球众多的企业征信系统中位居前列。

征信系统累计接入机构包括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等银行类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及各地公积金中心和小额贷款公司等。


内容来源:《金融知识普及读本(第二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编著/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2017.5